新疆巴州全面停止蒙语授课引发蒙古族不满

新疆巴州三中教师用汉语授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自本周起停止所有蒙古语授课,引发当地蒙古族人士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当局此举违反了《民族自治区域法》中“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的相关规定。巴州教育局一位官员本周四接受本台查询时证实,根据上级要求,该州学校采用“全国通用语言”即普通话教学。海外蒙古族人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停止违法政策。
新疆本地的蒙古族人士本周三(12月20日)晚间对自由亚洲电台披露,本周一开始,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所有学校,已停止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包括蒙古语、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他们认为,当地的蒙古族人正在失去学习本民族语言及文化的机会,认为政府的决定令人震惊。

一位蒙古族人士周四(21日)对本台记者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学校全面停止用蒙古语授课,在广大蒙古人中引起很大的震动。大家都在关心新疆蒙古母语的教育结和蒙古文化存在的情况”。
当地蒙古族人提供的一份由新疆自治区教育局今年7月发出的红头文件显示,自今年9月1日起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执行全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同时加授本民族语言课程。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巴州教育局办公室查询,接听电话的一位官员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已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即普通话),但对于全面停止民族语言授课,该名官员称不方便回答:“这个我们不太清楚,也不方便作回答。(教学)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记者:意思就是不能用其它的语言文字?

官员:没有这样子的说法,我们不太清楚。

巴州政府所在地库尔勒市一中学汉族教师周四接受本台记者查询时称,当地一所蒙古族中学已更名为巴州三中:“原来叫巴中蒙中(巴州蒙古中学),她的名字进行了一个更名,就像一中二中三中叫下来,并没有关闭不关闭的说法。原来叫巴中蒙中”。

上述女教师称,虽然学校已停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但称少数民族私下仍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

“但是他们私下还是可以说的。我们也不是说一棒子打死,不能用(民族语言),这是不合适的对吗。教学都是国语教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蒙古族异议人士哈达认为,新疆当局禁止蒙语教学,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他说:

“全面禁教蒙古语言文字,引起了不仅仅是内蒙古,还有世界上所有蒙古人的极大愤慨。我们强烈谴责当局的同时,敦促有关当局立即采取措施,恢复他们宪法赋予的所有权利”。

海外蒙古族维权领袖席海明对记者说,中国政府试图借停止母语授课,以达到毁灭蒙古民族的目的,对此海外蒙古人绝不会坐视。席海明同时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停止上述野蛮政策,恢复母语授课。
据当地一位幼儿园老师称,如果老师之间用蒙古语交谈,会受到第三方汉族老师警告,甚至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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