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呼格大冤案责任人获轻惩 家属“痛心”不接受

内蒙古著名冤案呼格吉勒图案1月31 日公布究责情况,涉及案件的27名司法官员,除1人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人员均获行政记过、中共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中央社综合大陆媒体报导,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启动究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究责。其中公安系统涉及12人,除了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外,其余11人的处理结果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以及行政记大过,其中包括时任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此外,检察院系统共有7人被处分,其中包括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副检察长郭利平,而法院系统则有8人被处分。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接受陆媒访问时表示,自己气得浑身发抖,接受不了。这个结果让她「挺痛心的」。
18年前一名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被冤指为奸杀犯,并在短短61天后被执行死刑。他的父母多年上访无效,直到2005年真凶落网,法院再审后,2014年12月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责编: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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