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访民王凤云“寻衅滋事案”二审开庭


内蒙自治区古多伦县农民王凤云因到北京上访,今年3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王凤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0月12日,该案的二审在蓝旗法院第二次开庭。法官不许被告律师当庭查阅二审证据,并拒绝了被告律师要求法官及合议庭回避的申请。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访民王凤云一家三口到北京上访,均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其中王凤云于3月被多伦县法院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王凤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后,该案于10月12日上午在蓝旗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王凤云的女儿张欢当天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说,其母亲委托的两位律师王飞和张进华出庭辩护,但律师被剥夺阅卷权利:

“辩护人要求当庭查看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证据,以及侦查机关补充证据阅卷。但刘建飞法官百般阻挠,声称没有带,并告诉辩护人王飞律师以及张进华律师,庭后才能阅卷。但按照正常程序,应在开庭之前阅卷”。

王凤云委托的律师认为,法官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多处涉嫌违法。王飞律师在当天中午休庭时对本台记者说,他和另一位律师在法庭上,申请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回避,但被拒绝: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拒绝的理由就是,他们说法院延期审理,拒绝向我们出示相关延期审理的文书。我们要求当场查看,法官不同意。我们认为法官存在一定的不正当行为,不符合刑诉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理由。”。

2014年,王凤云一家三口因与多伦县政府的土地纠纷,曾多次到北京上访。两年后,多伦县信访局向多伦县公安局报案,指王凤云是非法上访,但是警方始终没有立案。直到锡林郭勒盟通报批评多伦县政府,并要求多伦县政法委牵头成立专案组,并称要起到“打击一小部分,震慑一大片”的效果。县公安局才先后拘留王凤云一家三口。

王凤云的丈夫张树丰因妻子被捕而到北京上访,被控“寻衅滋事罪”, 该案于9月21日,在多伦县法院进行一审第三次开庭。张树丰委托的辩护人常玮平律师曾向法院提出要求合议庭成员回避,但不被接纳。王的父亲王兴举因为女儿被抓,去北京上访,也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案件9月28日在多伦县法院一审开庭。王兴举在庭上披露,在被关押期间,遭到政府唆使的十多人围殴。其代理律师要求控方出示其当事人在北京中南海上访,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的视频证据。但控方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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