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政协副主席赵黎平被起诉 涉四项重罪 2/03/2016 获取链接 Facebook X Pinterest 电子邮件 其他应用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月3日发布通告称,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开资料显示,赵黎平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22年,官至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退休前已是副省级官员。“赵黎平案”曾被中国媒体盘点为“十八大”以来,被当局宣布调查的第100只“老虎”。 (责编:何平) http://www.rfa.org/mandarin/Xinwen/15-02032016144341.html?searchterm:utf8:ustring=%E5%86%85%E8%92%99%E5%8F%A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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